办理依据《贵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》第九条:用水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水计划指标。
申请用水计划指标所需资料1、申请用水计划报告壹份(打印);2、当月或上月的水费缴费通知单壹份(复印件);3、近三个月水费发票壹份(复印件)。
受理窗口贵阳市节水办“业务科”→金阳政务大厅
办理程序受理登记→初审(现场调查)→建新户档案→审批→盖章→发证→归档
办事时限审核新计划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。